四川内江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09-02 10:42:17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近日,内江市出台《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
《意见》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范围进行划定,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等7类52款265项。
《意见》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部门待年度预算正式批复后,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购买主体编报年度购买服务计划,并组织审核确定;对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条件的,统一纳入采购程序,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评审、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意见》要求,建立绩效评审与监督管理制度。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体系,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评审小组,对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评,并公开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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