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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昭苏县“三坚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08-14 16:16:43 来源:财政部网站

   政府购买服务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履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更好的服务和保障民生,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社会力量提供的专门服务并按程序实施监督管理的行为。为切实加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力度,昭苏县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启动强化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

 
  一是坚持积极稳妥、有序实施。从昭苏县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看得准的项目先行实施,并逐步向各类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构建起多层次、多方式的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化供给体系。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以事定费。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与事业单位改革相衔接,坚持费随事转,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放开市场准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平等竞争、公开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坚持强化预算、提高效益。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不改变现行预算管理框架,通过优化支出结构,调整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015年,昭苏县按照“政府买单、群众看戏”的思路,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由政府出资83.11万元购买了公益性文艺演出送文化下基层,实现了昭苏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零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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