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促进政府购买社会中介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4:36:41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实行备案登记,优化市场环境。实行备案审查后,准入门槛更加公开公平规范,符合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均可参与,办理入库坚持标准公开透明原则,此举将对维护市场公平、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场环境产生积极作用。
二是简化报名手续,减轻中介负担。对于前期已经入围市本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定点采购“工程前期—工程造价”供应商库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无需提供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和工作业绩等材料,只需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表即可,减轻了中介机构准备过多资料的负担。
三是引入业务考试,提高服务水平。进行集中审查,并组织符合资格要求的中介机构进行财政政策业务考试,达到统一分数要求的,可以办理入库,受托参与相关工作。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预算法》、《会计法》、《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工程、财务制度及相关业务操作规程等中介机构参与预算评审、决算审查业务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目的在于促进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及水平。
四是严格日常考核,实现动态认定。定期对参与受托工作的中介机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档备案,作为以后继续选用或调整出库的依据。考核内容包括中介机构在参与相关工作中的专业水平、服务质量、工作态度、工作时效、廉政纪律等,并实行廉政纪律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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