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财政四项措施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作者: 发布于:2015-07-08 09:04:50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设立发展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健康养老服务业领域,促进建立多元有效的投融资体制。
二是实行养老服务业建设和运营财政补助。对新建、租赁和改造的养老机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施建设、运营补助,今年以来已发放财政补助300多万元。目前,全市已建成综合性老年福利机构1处,养老机构5处,在建养老机构7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3处,农村幸福院68处。
三是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60岁以上低保家庭老年人、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智力、精神和二级以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予养老补助。
四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育养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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