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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政管护项目实行政府买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11-13 15:33:09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梧州市以市政管护项目为重点,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切实提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稳步实施,推进市政设施管护项目向社会购买服务。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从2012年起,市政部门选择部分市政设施公开招标向社会购买服务。据试点结果统计,中标的管护费用普遍降低,有的甚至降低45%以上,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抓住机遇,适时在棚改工作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根据国家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精神,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棚改,该市结合市区河东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金额大、周期长、情况较特殊的特点,以及财政承受能力,公开择优选择棚改实施主体,以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形式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在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中约定了购买服务资金年度支付计划表,逐年根据项目进度支付旧城棚户区改造服务经费。


  三是整合项目,充分发挥政府购买市政管护服务的整体效益。为进一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该市将原来的一些市政管护服务项目整合在一起,制定采购招标方案,进行公开招投标。例如,2015年,该市将市区新开发地段的主干大道等道路的附属路面、人行道、排水管道、路灯设施的养护维修,以及辖区环境整治亮化等服务项目整合,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制定服务采购招标方案,由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招标代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服务供应商,向社会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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