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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购买山区库区农房保险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10-30 09:20:59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14年,安徽省池州市启动山区库区农房保险试点,原定方案为每户保费20元、最高赔偿保险金8万元,中标的保险公司承诺每户保费16元、最高赔偿保险金16万元,保费降低而理赔金翻倍,可以说,通过市场运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最大化。


  2015年,池州市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山区库区农房保险试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免保费、全覆盖、统一保”的风险分散机制。通过市场充分竞争,中标保险公司承诺保费不变,每户最高赔偿保险金由去年的16万元提高到30万元,保险责任范围也由暴雨、暴雪等进一步拓展到全部雨灾和风灾,农房风险保障水平较上年提升近88%,池州市35.2万户农房获得1062亿元风险保障,最大限度释放民生工程效益。


  完善机制,农房保险保障效率最优化。为顺利推进山区、库区农房保险试点工作,池州市民政、财政、住建等部门与中标保险公司建立“信息共享、政策共商、工作共推”工作机制,实行“农房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日报表”制、“协赔制”、联合勘察、仲裁制等一系列机制。此外,简化保险理赔流程,受灾的农户只需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银行账号和联系方式即可。截至9月底,池州市农房保险报案957件,立案910件,已决理赔863件,赔付271.4万元,未决27件。


  过程管控,民生工程监管全面化。强化内部控制,人保财险严格公司内部考核,对群众上访、投诉的情况进行核实,与个人工作业绩、收入以及职务晋升挂钩。同时,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掌握政策的水平和运用政策的能力,在日常工作中,对确定不属于保险范围责任内的报案案件,向农户做好详尽解释和宣传工作,避免理赔纠纷发生。在做好内控的基础上,还建立农房保险政策、工作流程、理赔等信息网上公开和末端公示等制度,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制度等外部监督体系,接受社会监督。另外,还聘请中介机构对农房保险购买服务绩效开展第三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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