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级采购规模增长七成
今年1-6月,河北省省本级完成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07亿元,同比增长72.3%。其中货物类采购额32.12亿元,工程类采购额25.38亿元,服务类采购额5.57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86.1%、9.4%、153.2%。
据该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河北重点围绕制度改革创新、落实政策功能、强化内控管理、优化采购程序等任务,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方面,为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该省建立了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政府采购厅内协调制度;起草了《关于实施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的通知》,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简化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为降低政府采购支付风险,针对以收定支项目办理政府采购和使用自筹资金或其他收入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研究起草了《以收定支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积极应对全省经济下行压力,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调节引导作用。在预算编制环节,要求省直单位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科学制定采购需求并编入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在采购计划受理环节,加强对部门采购需求的审查;在采购执行环节,进一步简化采购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开通绿色通道。拓展政府采购服务范围,今年以来,随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深入,该省将展览演出、印刷业、评估咨询、物业管理等纳入政府采购范畴,促进服务业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
借助电子化平台,提高业务办理质量和效率。按照强化内控、优化流程的原则,明确了审批资料清单及流程图,为采购人创建快捷方便的办事程序,提高监管水平。此外,在省财政厅信息中心的支持下,完成了政府采购管理电子化平台计划管理、网站设计、信息发布系统等模块的开发,并选取7个省直单位进行网络上报和无纸化政府采购审批试点。
加强监管,提高代理机构执业水平。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该省认真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代理机构93家,其中省级检查2家,石家庄等11个设区市检查代理机构21家,定州市和辛集市两个省直管县检查代理机构4家,其他县(区)共检查66家。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半年对236家社会代理机构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其中214家审核合格,对22家社会代理机构不合格的网上申请进行了退回。对社会代理机构实行网上登记管理,进一步降低了代理门槛,激活了代理市场。仅半年时间,该省具备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就从148家增至214家。
此外,该省还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进行了清理,严把评审专家入库质量关,上半年共审核入库专家4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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