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台山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台山市财政局严格根据中央和省、市公车改革部署及市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台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认真领会和把握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原则要求,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根据从严从紧、应改尽改的原则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方案,逐步推进台山市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一、对公务用车信息进行摸底登记
重点对台山市的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辆的资料进行全面登记,分项统计党政人员编制数、公务车辆定编数、公务车辆在编数、党政机关单位上报车辆数等数据,做好相关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计划安排数量。
二、制定一系列工作方案
为规范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管理工作,做到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结合台山市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台山市财政局于2015年3月草拟了台山市党政机关个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台山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办法》、《台山市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台山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办法》等四个方案,并上交台山市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整理报市政府议定。
三、做好公务交通补贴费用需求测算工作
2015年6月至9月中旬,依照上级公车改革的要求以及台山市制定的实施方案(草案)的规定,初步研定了各参改单位的保留、封存车辆计划,并相应对各单位公车保留、封存车辆以及车辆编制性质进行审核归类汇总,测算好公务交通补贴费用需求以及全市整体节支率等情况。
四、正式开展台山市公车改革工作
台山市于2015年9月24日召开了全市公车改革动员大会,正式开展台山市的公车改革工作,并于9月25日前实现了市直公车封存停驶和封存车辆的检察验收工作。同时,按要求规定依时核定在10月份发放了市直在编在岗公务员的公务交通补贴。参照市直公车改革的工作经验,于12月份开始对镇级公车保留、封存车辆以及车辆编制性质进行审核归类汇总,审核各镇制定的实施方案(草案),并在2016年1月开展实施镇级公车改革,依时发放镇级在编在岗公务员的交通补贴。
五、制定公车改革补贴方案
台山市财政局局严格按照中央、省的总体部署和江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围绕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转变传统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公车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制定符合台山市市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及公车补贴方式。台山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于2015年9月底已完成,从2015年10月起正式发放公车补贴。
六、确定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单位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台山汽车总站、台山市恒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为2015-2017年度台山市市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单位。目前,双方正审定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30日以内签订合同,争取在2016年1月起开始实施。同时,现已拟定《台山市市直公务出行车辆保障服务社会化租赁方案(草案)》,待车改领导小组讨论审定通过后,发送各市直车改单位执行。
七、做好下一步公车鉴定评估和拍卖工作
台山市财政局现已制定《台山市公车处置鉴定评估及拍卖服务资格项目》招标文件,委托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并于12月23日在江门市采购网上公示,待通过公开招标选定鉴定评估及拍卖服务机构后,然后再进行下一步公车鉴定评估和拍卖工作,争取在2016年3、4月左右进行第一批公车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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