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12-10 17:44:40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明确政府采购印刷、小规模室内装修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服务项目要优先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二是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至10%的价格扣除等评审优惠政策。三是预算单位要统筹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保证年度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合同总额比例不低于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四是鼓励其他供应商与小微企业联合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至3%的价格扣除。五是开辟采购资金支付绿色通道,在控制履约风险的前提下,加快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项目的资金拨付,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减少中小企业的资金占压。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