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大力推进财税改革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指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是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制度创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利益调整难度大,任务艰巨而繁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周密安排部署,把握力度节奏,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提高推动财税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要从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高度出发,统筹谋划财税改革思路。财税部门要主动从“幕后”走到“台前”,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各项具体政策的研究制定,发出财税的声音,通过预算这个“龙头”,积极影响政府部门履职行政的方式。要时刻用基础和重要支柱的标准来检验财税工作。
要从财税改革大局出发,协同推进整体改革。财税改革与其他改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外会产生溢出效应和“破冰效应”,改得好了,可四两拨千斤,对其他改革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反之亦然。不能满足于适应改革这个最基本的境界,而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研究财税改革与其他改革的关系,找准着力点和撬动点,通过财税杠杆的引领带动和利益破冰,凝聚共识、营造氛围,协同推进整体改革。
要从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出发,牢牢把握财税改革的精神实质。要善于用市场观念和契约精神来统筹财税工作,想问题、出政策、排资金,首先要看看符不符合公共性原则,是政府的职责还是市场、社会的职责,从而厘清财税运行边界。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减少人为的、非法治因素的干扰。要强化预算的法律刚性,预算一经人大审议通过,就具备了法律效力,不能擅自调整或修改。要强化税收的法律刚性,不能变相出台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刻意打造税收“洼地”,扰乱财经秩序。
钱巨炎强调,各级财政地税部门要扎实推进各项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两个“一般不”的要求。以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为基础,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继续推进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和竞争性分配改革,真正做到省级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不再直接审批和分配市县具体项目。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式管理举措,对现有收费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免征一批、转出一批、保留一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全口径预算体系建设,细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等4本预算,探索预算统筹安排机制,提高政府对全口径预算资金的统筹利用效率。研究跨年度平衡机制,探索适合我省实际的中期预算编制方法。
三是落实税制改革具体措施。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动态和走向,开展前瞻性研究,当好参谋助手。探索创新符合改革方向的征收管理举措。积极推进“营改增”改革,做好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应对预案,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创新公共产品供给模式。深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研究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预算管理等相关制度和办法,并尽快组织实施。抓紧制定利用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项目库,加快启动项目试点。
五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债务的监管,将转移支付资金、债券分配额度、土地储备融资规模与各地债务风险状况相挂钩。
六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扎实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抓紧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切实履行好严肃财经纪律的职责。把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作为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内容。
七是做好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试点等重点工作。积极做好全面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准备工作。继续大力支持浙商企业创业创新,通过搭建和完善税企平台,以优质服务助推浙商回归。深入推进“个转企”,建立“个转企”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