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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开展重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监查

作者: 发布于:2015-10-27 10:21:04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规范重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促进各级财政部门加快重点民生工程资金拨付进度,切实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完成。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民生工程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辽政明电〔2015〕49号)要求,省财政厅决定对部分重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范围为新民市等13个县区2015年1-9月中央和省安排的农村饮水安全等6 项重点民生工程资金。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财政部门是否及时拨付专项资金,有无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情况,是否存在以虚列支出方式虚增预算执行进度等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监督检查前,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制定了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并对全体参加监督检查人员进行了培训,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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