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枣强县多措并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作者: 发布于:2015-08-13 17:05:22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枣强县积极落实《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的文件精神,通过六项措施,积极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
一是建立存量资金台账。详细记录每笔资金收回及重新使用方向。
二是建立存量资金季报制度。每季终了后2日内,要求单位上报结转资金数据,实时掌握存量资金情况。做好数据核查。
三是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下发《关于开展结余结转资金自查的通知》,传达中央、省、市有关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的有关政策,基本摸清各单位结余结转资金情况。
四是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自查。为确保各单位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掌握真实情况,县财政局对各单位上报数据进行核查,掌握结余资金收入支出情况。
五是清查支付中心账户信息。通过集中支付中心调取各单位账户数据,对只支出不收入账户或多年未支出账户,重新核对账户信息,分析资金来源,查清单位结余情况。
六是规范资金收回程序。县财政局向有关单位下发及时收缴存量资金通知书,督促其及时办理收回转账入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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