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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醒代理机构尽快完善登记信息

作者: 发布于:2015-07-28 14:46:54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近日发布通知,提醒32家代理机构应于2015年8月31日前至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登记,以此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工作。


  通知显示,其中列出的32家代理机构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注册,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登记或尚未登记成功。按照相关规定,这32家代理机构应于2015年8月31日前至中国政府采购网“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模块进行网上登记。逾期不进行网上登记或登记未予通过的,将自2015年9月1日起暂停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使用权限。


  此外,通知还明确,其他凡有意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请先至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如需在上海市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应至上海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注册”模块完成相关信息填报,相关信息应于网上登记内容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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