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四举措盘活存量资金 提高资金效益
作者: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发布于:2015-07-09 09:09:54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武汉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各项政策要求,2013年和201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压减率均达到财政部规定目标。
一是完善制度、摸清家底。市财政及时制发、转发有关文件,从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批复与下达、及时规范拨付资金、定期清理结余结转和往来资金等七个方面严格贯彻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要求,激活沉淀的财政资金。在明确政策和工作要求基础上,市、区两级财政认真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统计,实事求是地甄别、区分各类财政存量资金、可统筹使用资金和可用财力,摸清底数,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分类盘活、统筹使用。进一步强化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对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结转两年以上的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按规定应当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用于轨道交通建设、支持设施蔬菜设施和教育事业发展等重点项目支出;对上年结转资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同时,加大财政借垫款的清理力度,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市直暂付款压减幅度完成财政部规定目标,财政专户余额较上年大幅下降。
三是多措并举、加快拨付。健全预算执行分析工作机制,将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工作纳入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体系,按月分析财政支出进度,加强资金调度和跟踪监控。对重点项目支出按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拨付,对据实结算、以收定支等特殊项目,推行先预拨、后清算办法,切实加快资金拨付。特别是创新政府采购支出管理方式,实行预采购制度,加快采购进程,提升预算执行进度。2015年1-5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支出371.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7%,同比提高3.9个百分点;支持经济发展资金支出7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4%。
四是强化考核、惩防并举。建立支出进度通报考核机制,按月通报市直部门和各区支出进度情况,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地区的督查力度,促使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支出进度慢的区和单位,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同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区级实行资金调度“四挂钩”,凡是结转结余规模较大的、区级库款余额较大的、支出进度较慢的、清理暂付款不力的区,相应减少市对区的调度资金拨付,调动区级加快支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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