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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洪江上半年政府采购规模超过亿元

作者: 发布于:2015-06-30 10:00:52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15年1—6月,湖南省洪江市财政局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积极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从注重节支防腐向实现“物有所值”转变,从注重公平竞争向完善市场规则转变,从注重过程控制向结果评价转变,沿着扩面增量和规范管理这根主线,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政府采购任务。上半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35批次,实现政府采购规模10305.66万元,相比政府采购预算11929.44万元,节约资金1623.78万元,平均节支率达13.61%,实际采购规模占财政总支出9.9亿元的10.41%。具体来看,该市上半年政府采购工作主要成就包括四个方面。

  (一)拓展范围,扩大规模

  一是继续推动货物类、服务类采购规模稳步增长。采购实施范围从传统的通用类货物服务向专业新型货物服务扩展,从保障政府自身运转向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扩展,服务类采购212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89.1万元,增长31.63%。积极与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相适应,进一步扩大对与社会事业、社会保障以及“三农”等民计民生相关项目的采购工作,该类采购规模达6333.96万元,占采购总规模的61.36%。

  二是进一步强化工程类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双公告,双备案”管理制度,大力推进财政性资金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程序的贯彻落实,以采购计划审核、采购信息发布、采购数据统计和采购合同备案等环节为切入点,对适用《招标投标法》的工程项目融入政府采购监管流程,对非招标方式的工程项目全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操作运行;围绕财政在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政策扶持,重点抓好对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改造以及公共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等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程序控制,实现对财政投资的各类工程项目有序监管。1—6月工程类采购2914.6万元,占采购总规模的28.29%。

  (二)完善制度,规范操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该市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相应建立和完善有关政府采购监管、操作程序,以及评审专家管理、信息公告、合同备案、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廉政守则等一系列政府采购制约、监管规章制度,为正常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依据,严格“以制度管采”“用制度管人”。

  (三)创新机制,强化监督

  一是加强制度执行的政策引导,面向政府采购当事人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通过宣传培训新政策、分析讲解社会关注的敏感问题以及曝光违法违纪行为等措施,增强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自觉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二是强化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大对日常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计划执行、专家评审等重点环节的监控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协作配合的监管机制,面向采购人开展有关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合同备案、项目验收等情况的专项检查,以检查促管理。今年4月份以来已检查16家行政事业单位。

  (四)夯实基础,提高效率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确保信息统计报表及时准确上报,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切实加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管理。三是对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切实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湖南省洪江市财政局黄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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