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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把握关键节点 全面落实《条例》

作者: 发布于:2015-06-23 09:38:21 来源:财政部网站

 

  “要以信息公开为重点,推进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在日前举办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培训班上,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李林木指出,要把握关键节点,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针对如何落实《条例》,李林木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以信息公开为重点,推进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事中及时公开中标或成交结果及采购合同;事后及时回应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改进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明晰单位内部职责划分和岗位设置。三是以应采尽采为原则,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严格落实《条例》关于财政性资金的规定,适应政府预算体系改革和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新变化,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四是以源头和结果管理为核心,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平和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严密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努力提高专业化水平。采购单位作为采购需求的第一责任人,努力做到加强采购需求、履约验收等新的管理要求,通过采购管理的前延后伸,不断提高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培训班上,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王春生致开班辞,并邀请了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一处赵璧讲解《条例》立法背景、意义、指导思想、重点条款等。来自全区各市、县(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主管人员及区本级各一级预算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近27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宋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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