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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

作者: 发布于:2015-06-01 08:52:28 来源:财政部网站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12年起,将工信部、体育总局所属企业,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卫生部、国资委所属部分企业,民航局直属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按照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为:国资委监管企业117户,所属企业55户;教育部所属企业508户;工信部所属企业81户;农业部直属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公司、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卫生部所属企业3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直属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国家体育总局所属企业53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所属企业27户;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113户;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上共计一级企业963户。


  一、收入预算


  根据2011年12月份企业财务快报,已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中央企业资产总额338144.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增长15.5%,占全部中央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的89.7%;负债总额218831.4亿元,比上年增长17.6%,占全部中央国有企业负债总额的90.6%;所有者权益119313.2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占全部中央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的87.9%。


  2011年实现利润总额14943.9亿元,实现净利润11115亿元,分别增长11.3%和9.7%。其中:国资委监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2363.6亿元,实现净利润9167.1亿元,分别增长9.4%和8.1%;教育部、中国烟草总公司等其他预算单位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580.3亿元,实现净利润1947.9亿元,分别增长33.8%和34.0%。


  按照《财政部 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309号)和《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企[2010]392号)等规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的收取比例分为四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型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15%;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收取比例10%;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年和2012年新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收取比例5%;第四类为政策性公司,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国有资本收益。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四类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2012年预计收取中央企业税后利润82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同)增加65.64亿元,增长8.7%。其中,第一类企业653.65亿元,增加55.11亿元,增长9.2%,占中央企业税后利润收取额的79.4%;第二类企业145.84亿元,增加7.12亿元,增长5.1%,占中央企业税后利润收取额的17.7%;第三类企业23.51亿元,增加3.41亿元,增长17.0%,占中央企业税后利润收取额的2.9%。


  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875.07亿元,其中:利润收入823亿元,股利、股息收入1亿元,国有股减持收入20亿元,上年结转31.07亿元。


  二、支出预算


  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根据本年预算收入规模及预算支出重点,按项目编制预算。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875.07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744.72亿元;费用性支出55.25亿元;其他支出75.1亿元。具体如下:


  1.中央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80亿元。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文件精神,设立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央企业为兼并主体的兼并重组工作。


  2.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支出133亿元。主要用于中央企业股权、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产业升级发展性支出。


  3.中央企业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出11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重大技术研发活动。


  4.中央企业重大节能减排项目支出8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5.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支出8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央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行为。


  6.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支出1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重点行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7. 新兴产业发展支出4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文化、新型农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包括:新疆兵团产业发展资金支出10亿元,文化等其他产业发展支出35亿元。


  8.中央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支出2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央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


  9. 中央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试点支出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央企业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为推进财务管理能力认证作准备。


  10. 中央企业改革脱困补助支出22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改革脱困,帮助企业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包括:困难中央企业改革补助支出211亿元;中央企业民口军品配套生产线(设备)维持维护补助支出4亿元。


  11. 中央企业社会保障支出5亿元。专项用于补助困难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


  12. 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社保基金支出20.1亿元。反映用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全国社保基金的支出。


  13. 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50亿元。


  14.预留资金11.97亿元。主要用于应对中央企业突发事项等。


  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875.07亿元,按财政支出功能分类,其中教育0.21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0.0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1亿元,农林水事务2.87亿元,交通运输63.07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574.54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94.27亿元,其他支出69.97亿元,转移性支出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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