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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管理 促创新

湖南湘潭县扎实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改革

作者: 发布于:2016-05-05 09:24:07 来源:财政部网站
湖南湘潭县扎实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改革
(资料图)

 


  一直以来,湘潭县政府采购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紧紧围绕“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政府采购转型,努力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的运行机制。对采购资金严格实行预算执行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在《编制县本级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中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要求采购单位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落实采购项目资金来源、明确采购需求、细化采购品目,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的政策。涉及工程建设以及大宗货物、服务项目,按照《湘潭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潭政办发﹝2015﹞54号)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并根据财政投资评审的结论确定采购项目实施计划的预算金额。同时,县财政和主管预算单位建立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对预算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包括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使用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并将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是促进改革创新,提升政府采购的管理水平。在规范采购程序、改革管理机制、创新管理制度、实施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方面下功夫,促使政府采购工作更加科学化和精细化。按照采购项目的需求特点和效率要求,细化区分各采购方式适用范围。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规定,从政府采购项目受理、编制标书、采购信息公开、组织开评标、合同的签订验收、资金支付等方面严格把关,提高政府采购的执行力。制定出台了《湘潭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潭政办发﹝2015﹞55号)和《湘潭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潭财发﹝2015﹞43号),明确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和流程,并结合工作实际,对预算已有安排或有资金来源的采购项目,积极简政放权,减少申报手续,及时解决采购单位的合规需求。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积极创新定点采购方式,对部分零星工程(30万元以内)采取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入围定点供应商,并确定好结算原则。当有零星工程实施时,由采购单位按规定申报采购项目后,在定点商家中随机抽取确认中标方,不再重复整个招标程序。定点入围方式缩短了采购时间,降低了采购成本,在实际运作中得到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认可。


  三是支持两型产品,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结合本地企业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两型”产品等政策功能导向,积极推进政策功能的实施。一方面,把握重点积极落实政策。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办法》的具体要求,从采购执行程序、实施步骤、标书制定等方面贯彻落实《办法》,做到有效支持“两型”产品的发展。如:湖南海诺公司生产的电梯、中联重科公司生产的消防车、兴业太阳能公司生产的太阳能路灯;吉光科技公司生产的LED路灯;恒润高科公司生产的垃圾车;豫园生物、泰谷生物科技公司生产的有机肥及有机物料腐熟剂等产品。另一方面,扶持企业服务当地经济。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尽量吸纳本地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在保证项目的竞争性,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严格把关进口产品采购。我们对涉及进口产品的政府采购项目从严审批,切实贯彻落实好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服务和工程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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