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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抓好政采信息统计编报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6-02-18 09:18:58 来源:财政部网站
宿州抓好政采信息统计编报工作
宿州抓好政采信息统计编报工作


  为做好今年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总结,交流各县区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推动宿州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下一步开展,该市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做好今年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省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的通知,局领导和采购科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内容,结合宿州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情况进行安排部署。


  二、召开会议,专题布置。


  2016年1月12日,市财政局在六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布置会暨业务交流会,会议由采购科刘跃平科长主持,市局领导张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负责人,市公管局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是政府采购管理重要的基础工作,是政府决策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依据。是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进一步强化信息数据的报送质量。


  会议强调,作为《采购法》的监督执行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安排专人负责,强化基础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及上报。二、要准确上报。数字准确是报表工作生命线,因此要严把质量关,做到口径一致,数出有据,提高报表信息质量。三、做好沟通协调。对于报表中出现的问题和新情况,要多咨询,多询问,避免因为自己的错误理解导致工作上出现问题,要和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沟通,确保报表数据的勾稽关系统一、按时、准确、完整上报。四、及时上报。做到心中有数,各县区应于每个季度结束后5日内通过报表系统上报每个季度报表数据。


  三、下发通知,提出要求。


  下发《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务必专人负责,强化基础数据录入、审核、汇总和上报,加强沟通与配合,要准确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信息各项统计指标内涵、编报方法及编报口径,严格把关,确保数据不重不漏、准确完整。


  (宿州市财政局   张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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