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案的答复(摘要)
一、关于出台《社会救助法》
出台《社会救助法》,对于健全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推进依法行政至关重要。财政部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调研和协调,完善相关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救助法》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关于完善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机制问题
完善低收入家庭核查机制,是完善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环节。财政部将积极会同民政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健全低收入家庭核查机制。
关于完善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机制中所涉及的工作经费问题,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分级管理。中央部门所需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安排,地方各级部门所需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保障。因此,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合理安排有关工作经费,支持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为引导和督促各地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经费的投入,进一步加强基层能力建设,2011年,中央财政在分配城乡低保补助资金时,结合对各地工作绩效评估情况,实施了以奖代补制度。下一步,财政部还将会同民政部等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督促地方落实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切实做好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等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三、关于加大社会保障财政投入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共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48241亿元,年均增长24.2%,高于同期财政支出年均22%的增长速度。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18571亿元,年均增长为24.5%,高于同期中央财政支出年均19.8%的增长速度。2011年,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预算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15733亿元,较2010年执行数增长13.7%,高于同期全国财政支出预算11.9%的增长速度。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6142亿元,较2010年执行数增长16.5%,高于中央财政支出12.5%的增长速度。同时,在分配下达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时,充分考虑中西部地区财力困难程度、贫困人口数量等因素,给予了倾斜和照顾。
下一步,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资金投入,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各项保障的待遇水平。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对地方转移支付办法,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转移支付投入力度,并对中西部地区继续给予倾斜。
-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2015-2016年度预算单位印刷服务类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惠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惠州市东坡祠景区复原工程预算编制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JHCG201500107)公开招标公告
- 甘肃省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项目设备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财政预算不应有“其他支出”
- 财政部新闻发言人解释财政赤字计算方法
- 保障民生是财政预算安排重点
- 今年中国国防预算为4806.86亿元 增长率为14.9%
- 李肇星:新增2000亿元投资从今年预算中拨付
- 财政部副部长:4万亿中属政采范畴的必须执行政采程序
- 桑安口水库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及相关服务工作项目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