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去年以来对中小企业采取哪些扶持措施
作者: 发布于:2015-06-18 16:10:58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过去一年,财政对中小企业采取了哪些扶持措施?是否将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
答:去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大幅增加支持中小企业的资金规模。200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出286.4亿元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国际市场开拓。
二是及时调整和优化财政资金的支持方向。2008年,中央财政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重点加大了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技术创新和创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及市场开拓等的支持力度。与此同时,地方财政部门也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规模,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以及稳定外贸出口等。
三是实施面向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去年下半年三次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中小企业受益明显。
四是加大对各种收费的清理力度。自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效减轻了中小企业负担。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引导作用,积极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摆脱困境,实现新的更大发展。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96亿元,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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