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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财政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作者: 发布于:2015-06-24 16:38:45 来源:财政部网站

   各地财政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努力创造良好环境


  编者按:各地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各项中小企业财税优惠政策,积极筹措扶持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资金引导,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有效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山东:构建资金引导激励机制 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一、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2011年,省财政落实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5000万元,对省内2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企业贷款业务进行补偿奖励,调动了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款投放的积极性。2011年末,全省小企业贷款余额达7130亿元,比年初增加1124亿元,增长18.7%。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提高担保机构风险承担和融资担保能力。2011年,省财政落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1亿元, 对100家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风险补偿,对全省“十佳”担保机构进行奖励,引导担保机构为1.8万户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573亿元,有效改善了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三、建立创业投资引导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培育发展初创期中小企业。2011年,完成第二批参股创业投资企业的评审、公示、决策等工作。引导基金拟投资1.7亿元,支持发起设立山东大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蓝色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2家创业投资企业,直接带动社会资本和地方政府出资13.7亿元,实现8倍以上放大效应。另外,引导基金安排配套资金1亿元,争取中央参股资金1亿元,支持设立黄河创投、乐义赛伯乐新能源创投2支规模均为2.5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有效引导和带动了社会资本促进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发展。


  四、建立企业上市扶持引导机制,大力推动优质中小企业上市直接融资。2011年,省财政落实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1200万元,通过考核奖励、费用补助等方式,积极调动企业上市直接融资的积极性。全年共有25家省内企业在境内外首发上市,完成融资和再融资额481亿元,比上年增长15.07%。


  五、建立财政、银行、担保合作机制,促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为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引导效应,2011年,省财政积极与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分行、省再担保集团开展战略合作,进一步完善财、银、保资金联动机制,通过财政资金带动,每年引导民生银行对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新增贷款20亿元。省再担保集团根据企业申请对民生银行的授信贷款提供担保支持,形成了共同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合力。山东省集中资金扶持特色产业集群的做法,得到了财政部和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中小企业的密切关注,对发展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云南:强化扶持资金监管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云南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云南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委重新修订了《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经省政府批准下发执行。该办法主要从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效益的角度,作了五个方面的调整:


  一是细化了资金名称。将原提法“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细化为“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便更加明确对象主体。


  二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对各级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应履行的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


  三是调整了扶持范围。新的《管理办法》中不再对园区建设予以补助,仅针对目前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实际,扶持范围不再限定为对“非公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而改为以无偿补助为主,辅以贷款贴息。 四是完善了审批程序。增加了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实地核实等环节,引入申报企业项目真实性承诺制度,确保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强化了后期监管。项目管理实施资金管理报告制度、项目调整审批制度、违纪违规惩罚制度等,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后续监管。


  新的管理办法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工信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好、用好非公有制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切实促进云南省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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