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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PPP模式工作开展情况

作者: 发布于:2015-09-06 15:06:01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


  首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70号)文件精神,成立了以盟长为组长,常务副盟长为副组长,行署办、财政局、发改委等25个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协力推进PPP模式工作。并于2015年7月31日由常务副盟长主持召开了“兴安盟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和分管业务副职及具体负责PPP模式工作人员、旗县市常委旗县长、财政局长、发改委主任13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同时邀请了自治区财政厅公共投资处包烂漫处长就当前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PPP模式政策、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


  二、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安排学习, 2015年1-7月份兴安盟财政局先后组织全盟财政、住建、金融办等40余人次参加了区内外4期PPP模式培训班,学习了PPP模式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业务。


  二是积极统计我盟适宜PPP模式项目,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要求。盟财政局于2014年12月份认真组织、统计,报送了我盟适宜PPP模式项目12个。


  三是积极上报PPP模式项目,兴安盟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内财办[2015]378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协调发改委、住建局等部门,于2015年4月份向全盟征集ppp模式项目,并上报了科右中旗东达百利舸城乡统筹示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经进入自治区示范项目。


  四是积极摸查我盟潜在的PPP模式项目,经过盟财政局积极、认真地深入各旗县市调查了解,目前我盟潜在的PPP模式项目有:盟蒙医院扩建项目、盟体育中心项目、乌兰浩特市污泥及十三五期间污水处理打包项目等50余个项目,目前已经通过了项目识别,正在进行项目准备。


  三、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形成的原因是我盟财力薄弱,各行业主管部门年初无力安排项目前期费用,目前储备的项目只是个项目名称,项目可研、立项、环评等前期资料不健全,不利于顺利地完成PPP模式项目初步实施方案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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