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宏村镇严把“四关”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6-04-18 15:35:37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严把事前报告关。根据镇村级工作“八报告五严禁”工作制度,各村使用村组集体资金或政府资金1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并由镇指派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预算并指导实施程序。
二是严把过程监管关。明确包村干部工作职责,对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镇包村领导牵头,镇包村干部全程参与工程项目的议标(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必须进行邀标)、定标、合同签订、施工过程监管、工程验收等环节,实现镇对村级工程项目的有效监管。1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走公开招标程序。
三是严把工程内审关。对村级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由镇邀请相关资质部门进行内审,资料不全的一律不受理,以规范资金的使用,保证资金的有效支出。
四是严把报账审批关。建立村级工程项目报帐资料清单,资料不全的一律不允许报帐。同时,明确包村干部及镇三资中心在报帐中的工作职责,并严格责任追究。镇三资中心每季度将各村工程项目报帐支出情况报镇纪委审核备案,以及时控制工程项目不合理不合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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