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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力争购买服务占比增长20%以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8 11:15:34 来源:财政部网站
江苏淮安力争购买服务占比增长20%以上
江苏淮安力争购买服务占比增长20%以上


  日前,江苏省淮安市财政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出要求。淮安市将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边界和购买目录,凡是社会能办好的都应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努力实现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显拓展、项目明显增加、金额明显增长。2016年度对县(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考核的目标是:政府购买服务占政府采购规模的比重比2015年增长20%以上。具体将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努力。


  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


  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与中央及省衔接配套、操作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特别是未出台政策性文件的县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办法和具体措施。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制度,制定、完善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领域,为选取确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依据。指导性目录应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近日,淮安市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行了修订完善,重新印发了《2016年淮安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以进一步提高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透明度,为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引导。修订后的《目录》包括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事务服务、行业管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政府履职的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等12个一级目录,99个二级目录。其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政府职能转变及公众需求等情况,新增棚户区改造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金融融资服务等二级目录,调整后二级目录由原92个增加到99个。


  抓好重点领域购买服务工作


  各县(区)要加大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三农服务、环境治理、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推进力度,加强重大项目的跟踪管理。


  协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要积极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的相关政策的衔接,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梳理部门职责,界定政府可交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内容范围,推动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


  优化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流程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选择承接主体,建立项目申报、预算编报、组织采购、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规范化购买流程。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对象相对固定,服务需求相对稳定、服务时间具有延续性的,采购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


  做好购买服务项目的信息公开


  各县(区)要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按规定公开相关采购信息,督促采购人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


  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


  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管,要按照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要求,大力推进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的综合评价机制,并探索评价结果的运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落实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机制。从2016年度起,各县(区)、市级集中采购机构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随政府采购季度报表一并报市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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