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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购买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作者: 发布于:2016-02-29 11:26:00 来源:财政部网站
安徽合肥市购买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安徽合肥市购买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近年来,合肥市积极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探索与创新,将其作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并与省市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相衔接,着力打造先行先试“合肥版”。


  制度护航。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工作的意见》,作为全市在社会服务领域里的纲领性的文件。相应制订《合肥市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办法(试行)》、《合肥市社会服务平台认定与补助办法(试行)》、《合肥市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办法(试行)》三个配套奖补政策。


  财力保障。2015年,全市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面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设立市级社会服务专项,通过政策性奖补,培育和引导社会服务组织、社会服务人才发展壮大。在总结和固化试点经验中,进一步延伸和拓宽购买服务领域和内容,预算内编制购买服务项目达到110个,涉及资金2.92亿元;各县(市)区在有效衔接市级购买服务项目的同时,自行实施购买服务近379项,预算投入资金10.02亿元。


  示范带动。先行试点居家养老服务,为近万名老人,按照每月600元购买以生活、医疗保障为重点,家政、精神慰藉服务为辅助的居家服务。截至2015年底,已支出资金1.4亿多元,提供服务599.44万人次。商业运作五保对象护理保险,实施五保供养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由政府投入统一参保,购买五保供养对象医疗护理服务和意外身亡补助。截至2015年底,累计参保达到127832人次,投保金额1777.64万元;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将政府建设和举办的敬老院,交由专业机构运营,确定合理承租服务期,在兜底保障“五保”老人后,将空置床位面向社会开放服务,实现了公建设施社会效益发挥和管养服务水平提升。


  追踪问效。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以后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今年,在原有基础上新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监理工作,建立社会组织和企业黑名单制度,以及规范购买服务采购流程等,确保政府购买服务买得好、买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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