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财政局“五举措”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6-02-16 14:06:57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年初以来,金溪县财政局五举措扎实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作为2016年改革事项之一,并印发了《金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含指导目录)》并积极组织贯彻落实,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程序、组织保障等,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督查范围。
二、落实目录指引。根据县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部署,落实《江西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度)》,开展典型项目申报,跟进实施情况季度统计,选择若干典型项目调研,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规律性做法,规范购买服务程序,确保2016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三、严格审核准入。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认真审核承接方的资质和条件,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方,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公开、平等参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将PPP模式一并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范围,努力培育和壮大一批具有公益性、专业性和群众性社会组织,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方。
四、加强预算管理。通过项目申报、预算统筹、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同时,明确服务事项、受益对象、购买方式、服务标准,完整反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围绕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成本控制三个方面作出详细预判,规范预算管理。
五、强化绩效评价。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要求,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对所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内容涵盖购买服务的必要性以及服务的产出、效果、效率、管理,资金的投入、使用和成本控制等,同时,要求实施购买服务行为的购买主体应对购买服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购买主体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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