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雷州六举措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和市创新基层治理,解决基层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必由之举。雷州市财政局牵头负责该市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通过多项举措有效整合现有各类基层平台资源,将基层公共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办理,逐步实现“一站式”办理和“一条龙”服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市成立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平台建设的日常统筹协调工作。各镇(街)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
二、设立服务机构,落实人员配备。按照规定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加快完成建设统一标识的市、镇(街)、村(社区)三级“一站式”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及场所,拓展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功能,优化整合镇级服务中心,全面设立村级综合服务站,明确职能分工,落实工作人员。
三、明晰职责权限,统一 规范管理。按照权责统一、便民利民的要求,在划定政府服务、居民自治、市场服务三方面职能界限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划分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平台服务权责,编列公共服务权责清单,明晰三级公共服务机构工作职责。
四、整合公共资源,建全信息网络。按照连接畅通、简便高效、信息安全、运行稳定的要求,在整合原有市、镇(街)、村(社区)三级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网络资源的基础上,建立集“服务、管理、监督”三位一体的“一站式”的市、镇(街)、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网络。
五、规范运行模式,细化办事流程。按照“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的工作要求,建立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市、镇、村三级联网同步的公共服务运行模式,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外部办事流程和内控规程。
六、统筹安排经费,完善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的经费保障机制。在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政府将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经费列入2016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同时,整合现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的专项资金,积极为综合平台建设与运营提供保障。二是建立“以奖代补”的平台建设经费补助机制。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经费投入,坚持上级扶持与镇村自筹相结合。按照“以奖代补”原则,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市、镇两级公共服务中心网络改造升级、必要的办公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的网络改造升级、设施设备及其更新和维护,以及相关的工作补贴,以村级自筹为主,市镇两级给予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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