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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耀斌:推广PPP项目以存量为主

作者: 发布于:2015-06-16 16:30:15 来源:财政部网站
 
  五、多管齐下完善配套支持措施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PPP项目,财政部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整合政策资源,以资金为抓手,推进相关重点领域PPP项目推介工作;推动金融机构创新符合PPP模式特点的信贷评审方式,鼓励保险公司、社会保险资金为PPP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完善专项转移支付政策,出台首批PPP项目资金性支持政策,以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两项试点工作为载体,探索建立PPP资金支持政策有效形式;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资”与“引智”相结合,积极推荐示范项目申报列入世界银行全球基础设施基金支持试点范围。地方财政部门也通过设立PPP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PPP项目实施。
 
  为加快推进PPP工作,助推更多项目落地实施,根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牵头起草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于5月22日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指导意见》对推进PPP工作作出全面工作部署,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下一步,财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把握当前加快推进PPP工作的大好时机,做好宣传培训、制度建设、政策扶持、项目示范、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加快完善制度建设。尽快印发物有所值评价指引,抓紧制定PPP项目财政管理办法,为地方财政部门履职提供制度保障。对地方政府违约行为,探索建立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结算扣款机制,切实保障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及早制订PPP项目标准化合同范文和分行业合同,提供更加细化可操作的实施指引。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提炼经验,做好PPP立法准备工作。
 
  二是健全政策扶持体系。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制订中央财政出资设立PPP引导基金具体方案以及后续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提高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研究出台“以奖代补”措施,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化债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着力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提升项目运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PPP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
 
  三是大力开展项目示范工作。对第一批示范项目进行实地调研,集中、适时召开示范项目督导会,通过座谈交流,全面了解问题,推动项目“实实在在”落地。保持项目示范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示范性,尽快组织开展第二批示范项目评选工作,明确申报范围、评选标准、实施要求、政策支持等事宜,严格筛选出适宜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建立“能进能出”的制度安排,对一定期限内仍无法落地实施的候选示范项目,要调出示范项目名单。
 
  四是加快做好基础性工作。专家库和项目库建设是推进PPP工作的必要基础,是财政部门掌握PPP大数据和发言权的重要支撑。要抓紧打造PPP综合信息平台,推进专家库和项目库建设工作,建立包括储备库、执行库、完成库在内的动态项目库,以及咨询、政策、法律等各种类型的专家库,构建完整的信息数据库。PPP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要和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进行数据连接和共享,实现互联互通,发挥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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