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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13 14: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的委托,就“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CBJ-2015MZJ013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CBJ-2015MZJ0132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10-69369063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良乡西路1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37437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HCBJ-2015MZJ0132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良乡西路1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374378

招标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18号院西侧一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36906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选择该政府采购方市的原因:经财政局批复

确定成交的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成员:张立新、郑艳芹、陈玉荣

确定成交日期:2015年11月13日

第一包: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拾肆万捌仟元整(¥448000.00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北潞园小区北潞春家园C6楼东侧20米

第二包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元整(¥346000.00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中鼎社会工作事务所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三环新城社区8号院3号楼甲2-88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10-69369063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3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18号院西侧一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0月30日

中标日期:2015年11月13日

总中标金额:79.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北潞园小区北潞春家园C6楼东侧20米 44.8
2 北京市丰台区中鼎社会工作事务所 北京市丰台区三环新城社区8号院3号楼甲2-88 34.6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立新、郑艳芹、陈玉荣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HCBJ-2015MZJ0132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良乡西路1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374378

招标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18号院西侧一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36906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选择该政府采购方市的原因:经财政局批复

确定成交的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成员:张立新、郑艳芹、陈玉荣

确定成交日期:2015年11月13日

第一包: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拾肆万捌仟元整(¥448000.00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今日东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北潞园小区北潞春家园C6楼东侧20米

第二包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元整(¥346000.00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中鼎社会工作事务所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三环新城社区8号院3号楼甲2-88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10-69369063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3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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