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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山县金牙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成交候选人公告(项目编号: GBZB-HC15011001A)

作者: 发布于:2015-11-12 15: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凤山县金牙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成交候选人公告

(项目编号: GBZB-HC15011001A

一、受凤山县水利局委托,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凤山县金牙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二、项目名称:凤山县金牙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04日至2015年11月10日

四、竞标时间:2015年11月11日15时30分截标

    竞标地点: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同德路60号)

五、成交公告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20日

六、成交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西鼎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建造师

韦佳

注册编号:245141437493

投标报价(元)

大写:叁拾玖万玖仟壹佰陆拾元整     小写(¥399160.00元)

承诺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西联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建造师

叶璐媛

注册编号245111121352

投标报价(元)

大写:叁拾玖万玖仟贰佰贰拾捌元整      小写 (¥399228.00元)

承诺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凤山县财政府采购办公室

㈡、质疑电话/传真:0778-2304338。

㈢、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或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山县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城镇凤阳街                      地  址:河池市同德路60号

    联系人: 工                              联系人:莫工

    电  话:0778-6812632                       电  话:0778-2304338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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