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640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委托,就2015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2015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2015年实验室设备
三、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5年10月14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1月10日上午9:00
评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王洪江、李莲娣、牛广君、梁玲、刘芊、姚武、赵豫秋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郑州三洲科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289500人民币元;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南、燕凤路西;
中标主要货物名称:文检专用扫描仪
规格型号:TNS410
数量:1台
单价:75000元
服务:质保期三年,合同签定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招标文件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中平 联系电话:0371-65951806传真电话:0371-65950562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邮政编码:45000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请未中标的投标人速到我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附件:招标文件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