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GXHCZC2015-J1-1031-XY)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的委托,于2015年11月9日就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HCZC2015-J1-1031-XY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四、采购内容:打印复印一体机30台、电脑台式机20台、电脑一体机20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发售竞争性谈判条件书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11月6日(五个工作日)
六、竞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9日下午15时00分整
七、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8日(七个工作日)
八、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大化通途电脑系统集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金额大写:贰拾壹万捌仟柒佰元整
成交金额小写:218700.00元
交付使用期:自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成交供应商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新化西路80号
九、谈判小组成员:
专家评委名单:梁冬生、黄大成
业主评委:蓝宇
十、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大化县财政局采购办(0778-5827660)或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8-2238989 传真:0778-2208989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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