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项目后评价专业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S15047)最低价法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5: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5年11月2日就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项目后评价专业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S15047)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项目后评价专业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XZS15047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项目后评价专业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09月28日在:①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③ 中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网(www.zhongshancz.gov.cn/cgzx/)发布谈判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11月2日
2.评审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谈判小组负责人:赵跃
4.谈判小组成员:马建虹、赵跃、苏剑峰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01包:
02包:
九、成交信息
01包:
1.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市中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区园西区705号中大科技园B座912房。
3. 成交金额:¥ 138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捌仟元整)
02包:
1. 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汇聚黄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成交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大产学研孵化基地产学研大楼4层409-410
3. 成交金额:¥ 138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捌仟元整)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798811 联系电话:0760-88336813
传真:0760-88796699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11月5日
一、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项目后评价专业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XZS15047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项目后评价专业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09月28日在:①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③ 中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网(www.zhongshancz.gov.cn/cgzx/)发布谈判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11月2日
2.评审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谈判小组负责人:赵跃
4.谈判小组成员:马建虹、赵跃、苏剑峰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01包:
最低价法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 报价人名称 | 报价金额 | 推荐排名 |
1 | 广州市中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138000.00 | 1 |
2 | 深圳市华信标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39000.00 | 2 |
02包:
最低价法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 报价人名称 | 报价金额 | 推荐排名 |
1 | 深圳市汇聚黄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138000.00 | 1 |
2 | 深圳市华信标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39000.00 | 2 |
01包:
1.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市中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区园西区705号中大科技园B座912房。
3. 成交金额:¥ 138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捌仟元整)
02包:
1. 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汇聚黄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成交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大产学研孵化基地产学研大楼4层409-410
3. 成交金额:¥ 138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捌仟元整)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798811 联系电话:0760-88336813
传真:0760-88796699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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