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步区三中农民回建地10KV配变工程成交人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1: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 | 八步区三中农民回建地10KV配变工程 | 项目编号 | HZBBCG2015工字139号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774-5129199)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交易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成交 情况 | 第一成交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利源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成交价 | 贰拾贰万捌仟壹佰元整(¥228100.00元) | |||||||
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春辉(注册证号:桂245131330668) | |||||||
公示媒介 | ||||||||
成交人确定方式 | 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出之日起3日内无异议或投诉的,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 |||||||
质疑和投诉 |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采购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竞标人可以自本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出之日起3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本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本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异议起3日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
投诉部门 | 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0774-5281873 | |||||
招标人: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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