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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的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0: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电子警察的中标公告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交警大队委托,就其拟采购的电子警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电子警察 

项目编号:ZZC2015-G203 

二、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 

(1)合同签订生效后,供方所有货物交货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交货、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价的70% 

(2)审计结束,支付审计结果的20%;审计核减率在5%以内,审计费由甲方承担,反之,审核费全部由乙方承担,按核减额的3.5%结算。 

3)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货物正常使用36个月无质量问题,出具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并返还履约保证金。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时间: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时间:2015 109日起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5115日下午200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徐明其、杭宝民、陶杰、岳浩、王建军、钱志和、李洪刚 

五、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  

中标金额:肆佰玖拾贰万伍仟柒佰叁拾贰元(¥:4925732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联系人:钱志和 

联系电话:13706223453 

联系地址: 

(二)代理机构: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孟晓光 

联系电话/传真:0512-58790771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 

邮政编码:215600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涉及技术参数问题的,向采购单位提出;涉及招标程序的,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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