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莱芜校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山东财经大学莱芜校区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 项目名称:
山东财经大学莱芜校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
二、 采购编号:
BM【2015】--152号
三、 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
莱芜市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
电 话:0634-8891028
电 子 邮 箱:lwctzx@163.com
四、 咨询服务机构:
北京财指南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
电 话:010-64773786
电 子 邮 箱:916702443@qq.com
五、 中标社会资本:
名称: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与中核华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79号、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东一路146号2幢楼146室
法定代表人:陈宝智,李成富
联系电话:025-87796052
六、主要中标条件:
合作期限: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12年(含建设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在建工程、新建工程在各自满足条件时可分别验收)。
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运营维护,移交(教学实验楼、公寓楼、图书馆、体育运动设施、道路管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项目中标价:政府购买服务付费现值为人民币726,776,800.00元(修正),可用性付费总额为人民币958,700,000.00元,运营维护费用报价为人民币2,000,000元,建设期2年利息报价为人民币44,005,000.00元,建安报价(B+C)为人民币670,051,516.25元,新建工程报价(C)为人民币490,051,516.25元。
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具体方式为“可用性和绩效付费组合”模式,由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即政府需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共同构成政府购买服务费。
七、 评审小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项目评审小组由项目实施机构代表、法律专家、财务专家等共7人组成。成员包括姜远利、郭宪、高波、王忠、云松、张峰、刘健。
项目采购结果确认性谈判工作组由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财务专家、法律专家等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成员包括莱芜市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刘纪叁,谈判小组组长;莱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学海(科长);莱芜市财政局段元平(科长);莱芜市教育局王玉生(工会主任);莱芜市城乡建设局张子峰(副处长);莱芜市审计局韩秀君(总审计师);山东鲁盈律师事务所朱明(主任);山东鲁浩律师事务所刘健(主任);北京财指南咨询有限公司徐向东(法律专家)。
莱芜市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