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州市平桂管理区火车站站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1-05 16: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贺州市平桂管理区火车站站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项目名称 |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火车站站前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 | |||
项目编号 | GZ2015备字002号 | |||
招标/采购类别 | 委托招标/采购 | 招标/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采购单位 | 贺州市项目招储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4-5123049) | |||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707842188) | |||
开标时间 | 2015年11月4日下午15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 |||
评标委员会(5人) | 钟侠、梁彬、洪燕辉、朱力、苏文辉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5年11月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5年11月11日 | |
中标人情况 | 单位名称 | 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106.71万元 | |||
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吴荔宾(证书编号:岗培(乙桂)级证第(0234)号 | |||
中标人确定方式 | 中标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确定为中标人。 | |||
拟中标人 | 南宁汇禹水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公示媒介 | ||||
质疑和投诉 | 投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列举事实依据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本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部门 | 贺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投诉电话 | 0774-5120453 |
招标/采购人:贺州市项目招储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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