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屿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和运行维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561ST00CL22)的中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委托,于2015年10月13日就贵屿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和运行维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51-1561ST00CL22)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采购项目名称:贵屿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和运行维护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0851-1561ST00CL22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10月1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财经报网(www.cfen.com.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tou.gov.cn)、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登载公开招标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11月3日
2.评审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郑建雄
4.评审委员会成员:赵坤明、陈维章、杨立群、詹小玲、郑捷、张宇烽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 技术 得分 | 商务 得分 | 价格 得分 | 综合 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50%) | 比例(15%) | 比例(35%) | 100% | |||
广州市科迪隆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46.39 | 14.71 | 35.00 | 96.10 | 1 |
广州尚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31.17 | 10.70 | 34.93 | 76.80 | 2 |
广州辛氏实验器材有限公司 | 是 | 30.00 | 9.86 | 34.89 | 74.74 | 3 |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科迪隆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第三楼东半层3C03房
3.中标金额:人民币柒佰陆拾柒万伍仟元整(RMB 7,675,000.00)
4.服务明细: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金额 (元) |
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仪 | Xact 625 | 1套 | 2990000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 2990000 |
空气有机物VOCs监测仪 | GC5000 | 1套 | 1990000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 1990000 |
化学发光法NO-NO2-NOX分析仪 | 42i | 1台 | 132500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 132500 |
脉冲荧光法SO2分析仪 | 43i | 1台 | 122000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 122000 |
红外吸收法CO分析仪 | 48i | 1台 | 120000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 120000 |
紫外光度法O3分析仪 | 49i | 1台 | 94500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 94500 |
动态校准仪 | 146i | 1台 | 143000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 143000 |
零气发生器 | 111 | 1台 | 57000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 57000 |
PM10 监测仪 | FH62 | 1台 | 168000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 168000 |
PM2.5监测仪 | 5030 | 1台 | 265500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 265500 |
气象5参数测定仪 | WXT520 | 1台 | 63000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 63000 |
采购人确定非综合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需说明理由: / 。
公告期限为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754-8188 6928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汕头分公司)
十一、招标文件,请点击下载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或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公告期限为中标公告发布当日)。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