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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的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5 15: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交警大队委托,就其拟采购的电子警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电子警察

  项目编号:ZZC2015-G203

  二、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

  (1)合同签订生效后,供方所有货物交货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交货、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价的70%;

  (2)审计结束,支付审计结果的20%;审计核减率在5%以内,审计费由甲方承担,反之,审核费全部由乙方承担,按核减额的3.5%结算。

  (3)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货物正常使用36个月无质量问题,出具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并返还履约保证金。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时间: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时间:2015 年10月9日起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5日下午2:00时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徐明其、杭宝民、陶杰、岳浩、王建军、钱志和、李洪刚

  五、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

  中标金额:肆佰玖拾贰万伍仟柒佰叁拾贰元(¥:4925732)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联系人:钱志和

  联系电话:13706223453

  联系地址:

  (二)代理机构: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孟晓光

  联系电话/传真:0512-58790771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

  邮政编码:215600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涉及技术参数问题的,向采购单位提出;涉及招标程序的,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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