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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开发项目的综合评分法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4 17: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5年10月09日就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开发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行政(15)0433;

二、招标编号:ZZ21534233

三、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四、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开发项目;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项目简明说明: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开发服务

七、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1.       发布日期: 2015年10月09日

2.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广东志正招标采购网。

八、评标信息

1.     评标日期:2015年10月30日

2.     评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吴子谦

4.     评标委员会成员:吴子谦、符  莎、梁俊强、柳滢春、宁林志。

九、评标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开发项目

招标编号:ZZ21534233                               评审日期:2015年10月30日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价格得分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比例

(10%)

比例

(55%)

比例

(35%)

100%

1

广东今科道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78

50.23

30.68

88.69

1

2

广东峰杰科技有限公司

10.00

48.22

24.33

82.55

2

3

广东能龙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7.68

45.10

13.01

65.79

3

4

中山市鑫源科技有限公司

8.22

43.45

11.90

63.57

4

备注:

(1)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供应商,其评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广东峰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小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因此给予6%的扣除,最终广东峰杰科技有限公司参与评标价格为¥175,122.00元。(调整后的价格仅作为评标价格,不作为中标价格。)

十、中标信息

1.     中标人名称:广东今科道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中标人地址:中山市东区朗晴轩3幢6层1卡

3.     中标金额:¥2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

十一、       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凌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先生

联 系 电 话:(0760)88811601          联 系 电话:(0760)8998198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760-8881985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或广东省中山市地方税务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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