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 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利通区金星镇金塔社区银塔小区(法院家属院)排水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吴利政采字(竞争性谈判)2015年036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吴利政采字(竞争性谈判)2015年036号
项目名称:利通区金星镇金塔社区银塔小区(法院家属院)排水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马楠
联系方式:13909539718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磊 1860953737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项目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 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利通区金星镇金塔社区银塔小区(法院家属院)排水改造工程采用 竞争性谈判 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省内外具有房屋建筑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竞标单位前来竞标。
一、项目编号:吴利政采字(竞争性谈判)2015年036号
二、项目名称:利通区金星镇金塔社区银塔小区(法院家属院)排水改造工程
三、项目范围及内容:
1、采购内容:地沟、检查井及排水管沟、混凝土路面等工程(具体工程量见谈判文件)
2、项目实施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金塔社区银塔小区(法院家属院)
3、售后服务:供方所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和需方要求。
四、细则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五、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支付。
六、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完成;
七、竞标单位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八、竞标单位资格初审及领取文件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上述第七项竞标单位资格要求的(以上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资质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到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络报名参考《关于启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的公告》。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维斌 133095922334 0951-7805195、7805196、7805253
九、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17:00时止(节假日不办公)。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保证金:
保 证 金:3000元
缴纳账号: 竞标单位CA锁登陆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系统内本项目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开户名: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5年10月28日17:00时止(超过本时间段所缴纳保证金为无效投标,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印凭证为准)。
十一、竞争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下午16:00时前。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及其联系方式:
时 间:2015年10月29日下午16:00时
地 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方联系人:马磊 电话:1860953737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楠 电话:13909539718 0953-2020552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楠 1390953971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0月22日
中标日期:2015年11月02日
总中标金额:16.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吴忠市东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吴忠市利通区 | 16.5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庄志华 黎奕琳 顾文瑞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利通区金星镇金塔社区银塔小区(法院家属院)排水改造工程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