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开封市顺河区东昌路修补工程施工标段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1-04 11: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人 |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371-23232608 | |||||||
监督部门 | 顺河回族区政府采购中心 | 开标时间 | 2015年11月3日9时30分 | |||||||
评标时间 | 2015年11月3日10时30分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控制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标底总价 | 施工标段:85.42万元 | |||||||
标段名称 | 第一标段:2015年开封市顺河区东昌路修补工程施工标段 | |||||||||
中标候选人全称 | 投标总价 (元)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工期 | 质量 | ||||||
第一候选人 | 河南今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85456 | 韩永宾 | 45日历天 | 合格 | |||||
第二候选人 | 河南省宏岩建设有限公司 | 797821 | 王少华 | 45日历天 | 合格 | |||||
第三候选人 | 开封元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804625.53 | 张毅 | 45日历天 | 合格 | |||||
公示时间 | 2015年11月 4日至2015年11月6日(三个工作日) | |||||||||
以上招标结果在公示期内,由招标人受理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相应期限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自本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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