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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公安局耿黄分局询问室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废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4 11: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公安局耿黄分局的委托,对其询问室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组织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耿黄分局询问室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2015XZ10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完工期

交货地点

1

网络高清审讯(讯问)主机

2

合同签订后15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审讯专用特写200万高清网络球型摄像机

2

3

审讯专用全景200万高清网络半球型摄像机

4

4

温湿度时钟显示屏

2

5

高保真拾音器

4

6

打印机

2

7

审讯桌

2

8

审讯椅

2

9

计算机

2

10

监听耳机

2

11

应急灯

2

12

线材

1

13

示证电视机

2

三、招标信息:

询价公告日期:20151022

评审日期:2015113

评审地点: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6评标室

定标日期:2015113

四、询价小组成员:

毛强、郑文明、谷书娟

五、评审结果:

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采购失败。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新乡市公安局耿黄分局

   址:新乡市凤泉区站前路

联 系 人:连警官

联系电话:18638327789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先生

移动电话:15838030980

联系电话:0373-3690519

传真电话:0373-3690519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邮政编码:450002

    址:www.hngmzb.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采购人:新乡市公安局耿黄分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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