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标公告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的委托,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SDZB2015-3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DZB2015-34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联系人:王志刚
联系方式:0431-85570295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采购人地址:人民大街与解放大路交汇交通银行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志刚0431-8557029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ZB2015-3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业主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2建设规模:约40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6969号;
2.4资金来源:自筹 ;
2.5项目工期:2015年11月7日至2015年12月26日,共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现行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文件和建市[2015]154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2-2014)内具有一项(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近三年(2012-2014)内具有一项(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入吉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规定办理备案。
5、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请于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309室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报名按如下要求提供材料: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招标文件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11月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151号教育宾馆五楼会议室(即开标地点)。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联系人:王志刚 电话:0431-8557029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
联系人:孟祥凤 电话:0431-84675818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孟祥凤0431-8467581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0月13日
中标日期:2015年11月03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吉林省振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636A号慈光小区3号楼704号 | 79.1951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海鸥、杨丽娟、张淑华、梁铁斌、祁晓彤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建设规模:约400平方米;
3.建设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6969号;
4.资金来源:自筹 ;
5.项目工期:2015年11月7日至2015年12月26日,共5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现行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