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项目 | 采购方式:询 价 |
项目编号:HBCG〔2015〕163号 | 批复编号:〔2015〕840号 |
资金来源:纳入预算管理资金 | 计划完工期: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 |
采购预算: 130000元 | 保证金(元):2600 |
采购单位:浚县司法局 | 联系人(联系电话):卢先生18139265899 |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女士0392-3362082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联系电话):韩女士0392-3314106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人像采集设备1套、执法记录仪16台、照相机1台、摄像机10套,详见询价通知书。 | |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鹤壁市鑫三维科技有限公司,有效报价:89620元;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淮河路东段(清华园小区47号楼门面房) | |
评审时间:2015年11月3日上午9:00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 | |
询价小组成员:卢杰 魏春山 马丽娟 | |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公告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东南角100米智慧鹤壁3楼327、341室。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到我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成交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科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政府集中采购科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告日期:201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