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法院冷凝一体式燃气锅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采购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5】51号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汤阴县人民法院委托,就汤阴县人民法院冷凝一体式燃气锅炉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法院冷凝一体式燃气锅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采购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5】51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招标范围:冷凝一体式燃气锅炉1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5、项目预算:400000.00元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5年10月10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采购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0月30日10时00分
评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华蔚 苗桂霞 李书红 刘静 邢宝玉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阳市福士德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企业地址:安阳市新型制造业产业园区福士德大道中段
中标金额:37432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汤阴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2—6225788
采购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朝阳路中段华城国际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2—6290868 15236579187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