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心区河道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许昌市水务局的委托,就许昌市中心区河道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区河道水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编号:JZFCG-D201505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范围:许昌市护城河排污口改造和清潩河污水截流改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2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和《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5年11月02日15时00分
谈判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评标二室
谈判小组成员:孙应东、高英娜、张建洲。
五、成交信息:许昌市市政实业有限公司为拟成交单位,地址:许昌市魏都民营科技园,联系电话:0374-2161853,成交金额为648800.00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水务局
地 址: 许昌市八一路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03991887
招标代理: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天瑞街东泰大厦0513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4-6098899
电子邮件:xczfxm@163.com
七、备注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公示日期:2015年11月03日至2015年11月05日
九、附件:招标文件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