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国石油广西石化1000万吨炼油产品质量升级配套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西北部湾扬帆能源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中国石油广西石化1000万吨炼油产品质量升级配套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1000万吨炼油产品质量升级配套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QZZC2015-G3-0019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中国石油广西石化1000万吨炼油产品质量升级配套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qzzfcg.cn/)
公告日期: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五、评标信息
评审日期:2015年10月30日
评审地点: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章振武、李喜明、蒙子建、刘裕东、黄武胜。
六、结果信息
中标人: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13号甲
中标金额: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中标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七、说明:
1.采购人:广西北部湾扬帆能源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劳善建 联系电话:0777-3891277
地址:广西钦州市五马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谦、黄聪妍
联系电话: 0777-2886022 地址:广西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更正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我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我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附件:1、中标标的信息
2、采购文件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国石油广西石化1000万吨炼油产品质量升级配套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国石油广西石化1000万吨炼油产品质量升级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
-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国石油广西石化1000万吨炼油产品质量升级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
-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国石油广西石化1000万吨炼油产品质量升级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
-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国石油广西石化1000万吨炼油产品质量升级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国石油广西石化1000万吨炼油产品质量升级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中国石油广西石化1000万吨炼油产品质量升级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