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农业科学院5、7号试验地道路工程结果公告
采购预算(元):621,010.19元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采购编号:HBZC[2015]1002号 | 批复编号:[2015]947号 |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自筹资金 | 计划完工期:30日历日 |
采购人:鹤壁市农业科学院 | 联系人:李先生 13839208437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李女士0392-6910587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韩女士0392-3314106 |
工程内容及分包情况:原路面平整及新修混凝土路面等。本项目不分包(详见谈判文件) | |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林州市采桑镇行政路南段37号 成交金额:伍拾陆万捌仟伍佰元整(¥568,500.00) | |
评审时间:2015年10月30日15:30(北京时间)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2评标室 | |
谈判小组成员:姬艳春、陈平安、李保峰 | |
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已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回贵方的谈判保证金。关于谈判保证金的说明: 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信息如下: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及"分包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退还保证金须知 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2.成交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示日期:2015年11月2日[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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